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2021年4月1日起與20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執(zhí)行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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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投標報價評審行為,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七部委令第12號)、《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決定》(九部委令第23號)、《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九部委令第56號)、《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16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按照我省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投標報價的評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公布招標控制價的全部內容(綜合單價分析表除外)。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1年4月1日起與20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執(zhí)行,有效期10年,適用于2021年4月1日起發(fā)出招標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fā)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川建造價發(fā)〔2014〕648號)、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答疑》和《評標表格調整》的通知”(川建造價發(fā)〔2016〕683號)和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規(guī)費計取和評審的通知》(川建造價發(fā)〔2018〕804號)同時廢止。附件:1.質疑用表
2.清標用表
3.初步評審用表
4.詳細評審用表
5.低于成本評審用表
6.需要評審的主要材料(工程設備)表
7.報價評審結果匯總表......
....- 招標投標 建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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